各学院(部):
根据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沪教委高〔2012〕19号)的精神和要求,我校组织开展2012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推荐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1.上海市级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、一流教学内容、一流教学方法、一流教材、一流教学管理等特色、面向本市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开设的示范性课程。课程应能体现现代教育思想,符合科学性、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,具有鲜明特色,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与方法,教学效果显著,具有示范和辐射推广作用。参评课程一般前期已作为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立项建设。
2.课程负责人及团队。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长期承担本科教学工作,至少已连续主讲该课程三年以上,教学水平高,学生评教好。课程团队老中青搭配、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和知识结构合理,教研活动和科学研究活跃,成果丰硕,近两年参与教改项目、发表高质量的教研论文五项(篇)以上。
3.教学内容与方法。课程团队致力于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。在教学内容方面,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;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,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,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,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,协调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,并做好与课程的整合。
4.网站建设与资源共享。课程团队重视优质教学资源的建设、完善和共享,在学校“课程中心”建设课程网站,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、授课教案、习题、实践(实验、实训、实习)指导、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,以及至少3位主讲教师(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)分别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(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)。课程网站有专人维护,运行正常,教学信息丰富,内容更新及时,师生互动活跃。课程视频制作精良,达到或基本达到国家精品开放课程、教育部精品视频公开课等技术标准和要求,并愿意在全市高校范围内共享。
二、申报办法
1.根据市教委要求,我校拟推荐5门课程申报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,各学院(部)最多申报1门。
2.以学院(部)为单位组织申报工作,填写附件1和附件2。
3.学校将在学院(部)申报的基础上,组织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,经学校批准后上报上海市教委。评审和公示期间,申报课程必须开通网站,若无法正常浏览网上课程内容,且经提醒不能解决的,将视为不具备申报条件,取消申报资格。
三、提交材料
1.2012年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申报表(一式7份);
2.2012年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(一式1份)
同时发送附件1和附件2电子文档至usstjyk@163.com
上述材料请于4月10日前送到教务处,逾期不予处理。
联系人:魏芬;电话:55271041
教务处
2012年3月27日